非隔热型防火窗: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要求全面解析(干货)

2019-10-17 2402

建筑门窗作为建筑物重要的外围护结构,在实现建筑物美观、环保、节能、安全等诸多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建筑物功能要求不断提升的过程,就是建筑门窗的发展过程。为了满足人们对建筑物舒适度、健康度和安全度指标日益提升的需求,建筑门窗在提高已有的各项性能要求的基础上,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新的性能要求。近年来,多起因建筑外门窗不具备防火性能而导致的灾难性火灾事故,引起了国家和社会对建筑门窗耐火性能的重视。建筑外门、外窗作为建筑物内部与外界大气连通的主要通道,其耐火完整性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着火灾发生后发展和蔓延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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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目前我国在建筑外门外窗耐火性能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不是很完善,相关规范标准也不健全,导致在实际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不同部门对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要求的理解不尽相同,出现很多的分歧。鉴于此,本文针对目前对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要求争论的热点问题,分别从具备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建筑门窗的标准规范解释、与防火窗、门的区别、检测技术和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阐述和梳理,旨在解决目前行业内外普遍存在的困惑,为建筑门窗行业的正轨运行与有序发展提高参考。


标准规范相关条文解析

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要求,首次由2015年5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出。为了响应规范的要求,随后实施的国家标准GB/T 31433-2015《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了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 h,也自此将耐火完整性作为建筑门窗的一项基本性能,纳入到建筑门窗标准体系中。目前正在编制中的国家标准GB/T 8478-20XX《铝合金门窗》,也将耐火完整性作为铝合金门窗的一个基本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副处长沈纹,对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新规范目的之一旨在解决国内超高层建筑发展越来越迅猛,高度越来越高,发生火灾时过度依靠外部救援的问题,着重加强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灾技术措施的规定。规范中,对建筑门窗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2.1规范第5.5.32条中,要求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在每户设置的避难间,其内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其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此条编制的初衷,是设置一间安全条件更高的房间,并保证其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相对安全的环境中,为逃生和救援留出时间。基于这个考虑,设置在房间内墙中的乙级防火门,可以抵挡室内火的侵入,既可以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又具备一定的隔热能力。而室外侧发生火灾时,需要设置在外墙上的外窗具备抵御室外火侵入的能力,考虑到人员不必留在避难间内,故而只提出了耐火完整性要求,而未提出隔热性要求。基于以上分析,该处配置的建筑外窗,设计时应该考虑抵抗室外火的能力。

2.2规范第6.2.5条指出,对于建筑外墙上、下层外窗之间设置防火玻璃墙的,其外窗的耐火完整性在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中分别不应低于1.00h和0.50h。

目前,建筑中采用落地窗,或者上、下层之间不设置实体墙而用防火玻璃墙的现象比较普遍。即使设置的防火玻璃墙满足防火要求,如果配套使用的建筑外窗不具备耐火完整性,一旦发生火灾,无论室内侧还是室外侧,都会导致火灾突破外窗而在水平和竖直方向上蔓延。因此,此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层间窜火,控制火势的发展和蔓延。该处配置的建筑外窗,耐火完整性设计时,既要考虑室外火的侵入,也要能够阻止室内火的突破。

2.3 规范第6.7.7条要求,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了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近些年,为了提高建筑物整体节能水平,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被大量广泛地使用。一旦高层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保温材料耐火等级不达标,就会为整个建筑的消防安全留下隐患。高层建筑火灾的主要特点是烟囱效应强,极易向上迅速蔓延,瞬间形成立体火灾,甚至跳跃式发展。同时,在建筑外部风力的作用下,在水平方向上也会瞬间蔓延到其他部位。考虑到建筑物室外侧纵向立体火灾的危害性,减少室外火发展和蔓延造成的损失,建筑外门外窗应能够抵挡室外火的侵入,保证受波及房间的安全。此外,规范中对建筑外门提出0.5 h的完整性要求,也证明该处提及的建筑门窗为普通门窗,因为我国不允许使用耐火完整性0.5 h的防火门产品。


耐火建筑门窗与防火门窗的区别

建筑外门窗,作为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建筑外围护结构构件。建筑物为了实现最基本的通风和采光功能,在建筑外墙上设置建筑门窗。同时,为了健康舒适和安全耐久的需要,不断改善建筑门窗的其他性能,比如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反复启闭性能和节能性能等。目前,为了满足整体建筑的消防设计目标,又提出了耐火完整性要求,对建筑外窗的性能做了一次扩充和提升。毫无质疑地,耐火完整性要求的提出,应以不降低建筑外窗其他性能指标为前提。如果说为了关注安装在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而忽略或降低建筑门窗其他性能指标的要求,则不符合新规范的编制初衷。

具备耐火完整性的建筑外门窗,很多人认为就是没有隔热性能要求的防火门窗,这是完全不正确的认识。首先,两者的主要使用功能不同。非隔热型防火门窗重点强调的是其防火功能,而对其物理性能要求很少,或者不做要求。防火窗只要求气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而防火门基本上没有要求。具有耐火完整性的建筑外门窗首先应保证的是其物理力学性能,例如适用性和节能性,而耐火完整性则属于建筑门窗众多安全性要求其中的一个指标。其次,两者的主要制作材料不同。虽然都需要使用防火玻璃,但是防火门窗通常选用熔点高的钢型材做为框架,也因此导致节能性能比较差,不适合做建筑外门窗使用。而建筑外门窗一般多选用断热铝合金型材和PVC内衬型钢等节能效果好的材料作为框架。但因这些型材的熔点较低,故不能用于防火门窗。再有,两者的启闭控制方式有所不同。具备开启功能的防火窗,除了正常启闭操作外,要求额外配备窗扇启闭控制装置,以满足受火条件下的自动关闭功能;防火门通常额外配备防火闭门器或自动闭门装置。而建筑外窗只需安装手动操作的五金启闭装置,无须具备受火条件下门窗扇自动关闭的功能。

以上分析可见,即使建筑外门窗需要具备耐火完整性要求,也不应该按非隔热型防火门窗对待,而应该归类为非消防类产品。其耐火完整性性能指标的设计思路、检测技术和验收方式,应该和建筑门窗应该具备的其他各项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相互协调,综合考虑。


耐火建筑门窗的验收

对具有耐火完整性建筑门窗的验收,是困扰目前众多门窗企业的一个环节。即使通过不懈努力开发出了满足国家标准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门窗产品,选择怎样的检测机构检测,以及提供怎样的验收证明材料,目前整个行业,包括各个地方政府部门和协会,也都还没有一个共识。这样的局面,导致各地在实际工程验收中,存在非常混乱的局面,严重影响了耐火完整性建筑门窗的发展和推广。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关于进一步推动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的通知》公消评[2015]31号文件中,转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2014年第12号公告)中,明确规定了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中,包括隔热型防火门,隔热型防火窗,隔热型防火玻璃。在出厂销售和经营活动中使用时,须获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而对于非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比如非隔热型防火门窗,则需要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认可或强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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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具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建筑门窗,既不属于隔热型防火门窗,也不属于非隔热型防火门窗。耐火建筑门窗只是属于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而不属于消防产品。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消防产品和非消防产品在验收时,提供的资料是不同的。对于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时,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其中,证明文件为法定认可的检验机构提供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总结

本文针对国家标准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耐火建筑门窗的要求,针对行业内外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释和分析,总结如下:

6.1 设置在避难间的建筑外窗,目的在于承受室外火的侵袭,而不是用于防止室内火的突破,因此在耐火性能设计和受火条件选择时,应该考虑室外侧受火的条件。

6.2 设置在无实体墙的上下层的建筑外窗,是为了阻止火灾通过窗口部位层间窜袭,既包括室内火,也包括室外火。因此,该处设置的建筑外窗,设计时应考虑室内外双向耐火性能,并按不同受火面选择相应的受火条件进行测试。

6.3 对于使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建筑,当对建筑门窗的耐火能力有要求时,应该考虑建筑门窗抵抗室外火侵袭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耐火性能测试中,应该选择室外火的受火条件。

6.4 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测试,不应该统一使用标准火灾升温曲线作为受火条件,而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不同的火灾升温曲线。

6.5 具备耐火完整性的建筑门窗,是在其满足物理力学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又具备标准要求的耐火性能。因此,建筑门窗的耐火性能设计思路和测试技术,不能脱离对其他性能的考虑,尤其是彼此冲突的节能性能,而应该进行门窗整体性能的综合考虑。

6.6耐火建筑门窗,属于具有防火性能的建筑构件,不属于消防产品。因此,其验收方式和性能检验,应符合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的规定,而不应该依据消防产品的规定。


鹤山市恒保防火玻璃厂有限公司以自身21年生产与研究防火玻璃、防火玻璃门窗系统以及构件等科研经验,不断更新推出新产品,从63#型耐火窗到2019年7月31日上悬式耐火窗通过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于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正式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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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优点:

1.在一定时间内,玻璃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

2.可用于外墙,阳光直射的防火窗;

3.配置特定的玻璃,具有节能保温的效果;

4.满足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要求;

5.适用范围:广泛用于高层建筑隔离和阻止火势蔓延要求的区域,或阳光直射的外墙。


文章源自:  防火窗

鹤山市恒保防火玻璃厂有限公司      https://www.hbgla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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